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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紀委同志,這是《海鹽縣審計局關于移送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的函》,這里面主要是前幾天我們對相關單位審計時發現的一些問題線索,請查收!”浙江省海鹽縣審計局在對部分鎮(街道)、部門(單位)開展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管理情況、津補貼管理情況進行審計時,發現存在財務和“三公”經費發放違規問題,及時向縣紀委縣監委反映審計要情。
根據《海鹽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“1+X”專項督查聯動工作制度》,紀檢監察機關圍繞監督執紀問責職責,對相關職能部門(單位)履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監督、檢查和管理職責情況進行再督查;相關職能部門(單位)根據職責,履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主管責任,在職責范圍內對全縣各鎮(街道)、部門(單位)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開展管理、監督、檢查。
在“1+X”工作機制下,縣紀委監委與縣審計局加強溝通協作,共同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情況專項調查,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,進一步規范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。一年多來,財務和“三公”經費開支不合理、管理不到位的“痼疾”得到根治,各部門、鎮街的規范意識明顯增強。
海鹽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縣紀委監委將繼續加強與縣審計局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合作,進一步發揮制度優勢,持續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地生根。
( 編輯:徐雅維 送簽:徐雅維 簽發:張桃英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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